財團法人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(簡稱「媒觀」)成立於 1999年,由學界、媒體實務界以及關懷媒體環境的公民所組成,是台灣第一個建制化的媒體監督暨改造團體。我們致力於媒體識讀教育的推廣、媒體公民權利的維護、媒體勞動權益的伸張、媒體公共性格的確立、媒體多元結構的建制。我們深信,透過公民的集體力量必能創造合理、尊重、公義、民主、多元的媒體公共空間。 

1948年通過的《世界人權宣言》中宣告「傳播權」為重要人權之一。「傳播權最基本的意義在於,傳播的參與者具有表意 / 發聲權利與能力,不只是被動接收各類資訊或解讀訊息能力,亦是一種得以參與傳播過程資訊生產的能力,是現代社會中最基本公民資格 (citizenship)。」由此可知,對於真正擁有傳播權的公民而言,不僅僅在於能夠擁有知的權利,更有積極參與或者影響傳播媒介內容製作的權利,進而促成社會了解,參與社會改造,而這就是民主的根本價值。

我們認為,「傳播權」的落實,必須在制度上建立一個多元媒體結構的傳播體制,讓公共媒體、非營利媒體、商業媒體、族群媒體、社區媒體、全國媒體得以多元並存,並且打破企業不當壟斷,建造一個媒體工作者專業自主、閱聽眾多元選擇與近用的媒體環境。

「媒觀」深信在公民社會的發展中,媒體識讀教育是「傳播權」實踐最基本之一環,也是當代民主發展的基石。我們深耕媒體觀察與教育等工作,結合公民力量監督媒體,提供不同認識媒體的角度。對於媒體而言,強化媒體觀察與識讀教育,是為了在公共領域中發揮輿論力量,監督媒體運作,與媒體工作者共同創造優質媒體環境與節目內容;對於公民而言,也可以在媒體觀察與教育的過程中,認識不同的價值觀,進而達成不同群體之間的相互理解,深化民主價值。

基於此,我們認為,必須透過媒體改革與識讀培力等多樣性且整合的改造行動,建立公民與媒體的公共空間,促成台灣媒體的良性發展。因此,我們致力於:

1. 推動多元媒體結構的傳播政策與體制的建立。
2. 打破媒體壟斷,協助草根與獨立媒體發展。
3. 推廣媒體識讀教育,培力與累積公民改革媒體的能量。
4. 建立公民監督媒體平台,促成公民與媒體對話。
5. 透過批判性的論述與行動,直接向媒體與媒體主管機關施壓。
6. 結合公民團體力量,擴展媒體改革的面向與動能。
7. 保障媒體工作者勞動權益,促成尊嚴、民主、專業的媒體工作環境。

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http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odules/news/

引用於此

http://www.mediawatch.org.tw/modules/xoopsfaq/index.php?cat_id=2#q1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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